关于组织开展“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强国复兴有我

不忘初心 永远跟党走不忘初心 永远跟
强国复兴有我

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组织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各团支部开展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团日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国复兴有我

二、活动时间

108—1015

三、总体要求

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各二级学院要广泛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共青团工作和团员青年实际, 坚持团员自己学、支部组织学、全校共同学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相结合,广泛动员、积极谋划,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主题团日按照“3+N”安排:

1.组织好3项规定内容。各团组织开展主题团日必须包含以下3各方面的内容:

1)开展一次领学。由一名团员选取《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习近平论党的青年工作》等重要论述著作中的一篇进行领学。

2)上好一节团课。由一名团干部或团员为参加主题团日活动的团员青年上一节8-15分钟的主题微团课,重点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自信。

3)组织一次分享。以我最喜爱的习总书记的一句话为主题组织团员青年读原著、谈感悟。

2.自主谋划“N”项特色内容。各团组织要在组织好3项规定内容,紧扣喜迎二十大主题主线,聚焦强国复兴有我,结合所在学院、专业的实际和特色,精心谋划更加丰富、形式多样的内容,进一步丰富主题团日的内涵。

五、工作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激励人。严格以中央精神、权威口径为依据,严抓意识形态,把好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 

2.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团委要加强对面向团员青年学习教育的统一领导, 做好组织动员、过程督导和支持保障,杜绝铺张浪费、盆景工程,严守疫情防控政策。各支部至少开展一次团日活动,团员参与率须达到100%。各团支部将活动记录与照片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二级学院团委至少开展一场示范团日活动,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校团委。

3.做好宣传报道。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亮点推送和典型报道。适应媒体宣传展示的新形势,依托两微一抖、主题展览等各种形式,全面立体地展示学习活动成效和亮点。各二级学院团委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现场高清照片(2-3张)和信息(300字以内),于101614:00前以图文形式报送工作总结至校团委。

联 系 人:杨超

联系电话:0577-85108155

联系邮箱:afxytw@163.com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