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掌握学生社团的发展现状,促进社团改革平稳落实,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正确引导,激励学生社团完善工作机制,组织营造优良氛围的校园文化活动。根据《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及《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学校全体社团进行年度审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1年在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服务部注册登记的全体社团

二、审核时间

2021年11日至2022年11

三、负责单位

各社团指导老师、业务指导单位和校社团管理服务部

四、审核流程

1.社团自审(2022511日前):各学生社团照《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填写《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自评表》(附件2),并提交7份佐证材料:《社团章程》、《2022年社团年度活动计划》、《社团指导老师和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表》(附件3)、《社团经费财务报表》(附件4)、《社团成员构成表》(附件5)、《社团负责人考核表》(附件6)、《2021社团活动清单》(附件7)。(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a7536pCwt21kJA9bv8frw  提取码:1234)

2.指导老师和业务指导单位审核(2022年513日前):指导老师审核学生社团年审材料,审核无误后,于2022513日前纸质材料经指导师签字,有业务指导单位的需业务指导单位盖章后交至综合楼1914校团委办公室,电子材料以学生社团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 afxytw@163.com

3.评定结果公布(20225月底前):校团委审核学生社团年审材料,对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五、其他事项

1.年审过程中,学生社团如实填写相关材料,真实反映社团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学生社团负责人应与指导教师积极沟通,相关材料报送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

2.自愿注销的学生社团不需要递交年审材料,直接进入注销程序。在指定时间内未提交年审材料的学生社团,视为自愿解散,由校团委社团管理服务部办理注销手续。

 

未尽事宜,请联系

校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冯艳艳 15057729588

学生会社团管理服务部部长张玉朋 15831120689

学生会社团管理服务部副部长:郑金龙 15990731623


共青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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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