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_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__☑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40人备注:学生干部15人。试用期干事25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4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6 个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

2020年12月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16.学生对学生会组织整体工作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7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60%及以上为达标,以下为不达标)

☑达标

□未达标

满意率93.8 %

17.学生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14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达标标准同16项)

☑达标

□未达标

满意率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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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依靠全校学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会的宗旨: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院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条 学生会的任务是: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

2、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校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加强校党委、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4、协助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5、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协助学校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6、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7、加强同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第五条 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取得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各类在校大学生, 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承认本会章程,均可为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的权利:

1、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4、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利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5、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会员有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的义务; 

2、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3、会员有维护学生会利益和名誉,为学生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学生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生会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九条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参加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校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三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学生代表可在学生代表大会期间对选举和决议的通过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审议并通过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讨论并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3、讨论并决定校学生会今后的工作计划;

4、制订、修改学生会章程;

5、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6、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听取学院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 

 

第四章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十一条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是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对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二条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在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并做好下一届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对外代表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十三条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的构成:

1、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2、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均有至少1名委员名额。 

第十四条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职责: 

1、密切联系学生,代表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生与学院和学生会各机构的联系; 

2、定期召开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3、听取主席团汇报、监督主席团工作;

4、对学生会有关问题做出决定; 

5、协助并监督学校有关部门解决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的提案;

6、讨论并通过学生会机构组织和人员安排; 

7、代表学生的利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并及时反映学生的要求和愿望; 

8、经5名以上(含5名)委员提名,委员会全体会议 2/3 以上(含 2/3)委员同意,可召开当届学代会主席团临时会议,提请大会审议罢免主席、副主席,并重新选举主席、副主席。 

 

第五章 主席团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门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校学生组织工作的执行机构,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兄弟院校学生会之间的工作交流。 

第十七条 主席团在任期内实行年述职制度。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民主平等的原则选举学生会主席。经选举产生的人员采取聘用制原则,经委员会全体会议认可,聘任期一年,如有缺额,则在委员会内进行增选或改选。学生会主席原则上不得连任。

 

第六章 基层组织 

第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下设基层学生组织,在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二级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应贯彻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学生会布置的任务,积极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机构组成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要干部变动必须及时报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备案。 

第二十条 各班班委会由本班同学选举产生,原则上任职一年,受校、二级学院学生会的领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2020-11-16